|
講者介紹:
譚家齊,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甲級榮譽文學士、哲學碩士,專攻明初法制發展。畢業後,任教香港理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「中國文化導論」、「香港史」等課程逾五載,同時參與香港中文大學歷史地理研究計劃。後獲太古獎學金全費資助,負笈英國牛津大學東方研究學院修讀博士課程,研究晚明判牘所反映的明代地方司法實況。
講題介紹:
近人研治明代司法制度,每以明初個別極端例子作以偏蓋全的綜述,而且多集中於中央層面的討論,卻忽略了地方司法的情況。更甚者,是以明清章回小說的司法事件,當作案例討論,以文學為史學,令人們對明代地方司法產生了非常負面的印象。是次講座,講者選取《盟水齋存牘》和《折獄新語》的判牘跟讀者一同討論,並透過這些判牘所反映的地方司法制度,採取對照比較的方法,觀察晚明時期不同的法官對各類型案件的處理方法。
延伸閱讀:
-
﹝日﹞井上彻:〈明末廣州的宗族──從顏俊彥《盟水齋存牘》看實像〉,《中國社會歷史評論》第6期(2006年),頁 21–32。
-
﹝日﹞濱島敦俊:〈明代の判牘〉,載滋賀秀三編:《中國法制史基本資料の研究》,東京:東京大學出版會,1993年,頁509–538。
-
Jiang Yonglin and Wu Yanhong. “Satisfying both sentiment and law: Fairness-centered judicial reasoning as seen in Late Ming Casebooks,” in Charlotte Furth, Judith T. Zeitlin and Ping-chen Hsiung (eds). Thinking with Cases: Specialist Knowledge in Chinese Cultural History. Honolulu: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, 2007, pp.31–61.
-
李清著,陸有珣等整理:《折獄新語注釋》,吉林:吉林大學出版社,1989年。
-
楊一凡:〈十二種明代判例判牘版本述略〉,載張伯元編:《法律文獻整理與研究》,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5年,頁164–177。
-
葉顯恩:〈晚明珠江三角洲區域情態的忠實記錄──《盟水齋存牘》簡介〉,載氏著:《徽州與粵海論稿》,合肥:安徽大學出版社,2004年,頁 343–349。
-
樊樹志:《晚明史》,上海:復旦大學出版社,2003年。
-
顏俊彥著,中國政法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點校:《盟水齋存牘》,北京: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,2002年。
-
譚家齊:〈明太祖御製大誥在洪武朝以後行用情況新探〉,《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》,期16 (2007),頁73–91。
|